Monday, September 29, 2008

h. 【每週一問028】另一半太優秀的隱憂?

每週一問028--另一半太優秀的隱憂?

發 表 人:羅傑(shenn2010)
發表時間:2008/08/25 23:59:30

最近家族裡進入交往的弟兄姐妺有逐漸增加的傾向,參加家族活動時,我們所認識的好些弟兄姐妹胸前名牌的愛心上,就畫著一個大大的「X」。相信即使在我們週遭身邊的同事或朋友圈中,我們也不乏認識這類「交往中尚未結婚」的人。

好囉,羅傑要問的這個問題,和美人魚在八月初所問的「異性好友」問題可能有點關聯,但卻是另一件事......

「如果你和你交往中的另一半對象還沒結婚,
對彼此這段關係也很認真看待,
不過,你交往中的對象實在是很優秀、很吸引人,
所以有和你同性的別人似乎也蠻喜歡你的對象,
甚至會藉故打電話或E-mail或邀約或其他方式與你這位交往中的對象連絡;
也許是真的有要事、也或許只是無聊想找人找異性說話......請問~

1.面對這樣的情況,你的感覺會是如何?還是一點感覺都沒有?
2.如果感覺是比較負面、不好的,你覺得要如何改變那樣的現實情況,你可以怎樣表達你的想法給你交往中的對象?你又會如何幫助他面對這種異性的邀約或交談?
3.你覺得自己有沒有可能正好就是那種「喜歡上已經和別人交往的人」的人?如果是的話,你會怎麼辦呢?」

請開始,按-鈴-作-答-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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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Yellen(a124704604)
發表時間:2008/08/26 14:16:50

先來後到的觀念,應該要有,
不應成為第三者(後到的人),
另外,如果你(妳)已有對象,
雙方也彼此認定,
應遠離試探(包含未婚聚會),
除非你不認定這段感情,
真要出遊,雙方單獨是比較正確的做法,
這與哪一方比較優秀無任何關係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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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以馬內利(leenienlung)
發表時間:2008/08/26 14:39:54

我覺得觀念要正確:
一個還沒有結婚的人
任何人都有權可以接觸和追求
至於願不願意對追求者做出回應
那是當事人的個人選擇
一個有男女朋友的人
也有權因個人理由考慮更換交往對象

男女朋友在結婚的前一天
關係都有可能發生變化
這是比較成熟的態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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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禱告Sally(sally9113888)
發表時間:2008/08/26 20:20:20

「很優秀、很吸引人」
這樣的名詞會不會是一種自我的迷失啊?
人很容易自大加迷失的,所以才會有偶像明星的出現

在我心裡最優秀完美的大概只有一位吧:主耶穌基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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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KeVIN 蕭(calvinklein12001)
發表時間:2008/08/26 21:17:12

我滿認同Yellen的說法吧,已經結婚了不用說就不能有其他人的任何愛情成分在,若是知道已經有交往對象時,就不要去破壞人家小倆口吧...
以馬力內的說法也沒錯,但有個疑問阿?若是成熟的話,結婚前都可如同類似的第3人交往的話,那應該會變成有些人會同時交往2個..3個或4個甚至4位以上的對象呢?這樣不就是大家所說的"劈腿"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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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羅傑(shenn2010)
發表時間:2008/08/26 22:14:02

赫~~~ 沒想到大家的回應全膠著在「優秀」這個字眼上
其實羅傑想表達的只是:
在相愛的兩個人心中,對方當然是「很優秀、又吸引人」的啊~~~
至於彼此條件是否相當、是不是一方較另一方條件優很多很多
這並不是羅傑問這回每週一問的初衷啦

等了半天,好像還沒有人真的回答問題耶.....@@"
如果把這個問題改成:
「另一半被別人喜歡和欣賞的隱憂?」會不會比較正確聚焦一點呢 ^^

羅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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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禱告Sally(sally9113888)
發表時間:2008/08/26 22:54:13

有看懂也有回答啦~
還是我的回答真的太抽象了?

這主題真的讓我想念起涓兒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
:「不要再做夢啦!」
人往往最常看到的都是表面,但讓你真的去嘗試時
就會知道箇中滋味了!
婚姻真的很美,但要付出的代價也是非常的累的…
神就是知道sally想要在這方面逃避責任,不想付上代價
所以才會提早,早早早早以前先給我這個異象,好叫我準備!

對於面對喜歡當第三者的人,我只能說:「頭腦清醒一點」
想愛,可是要付出相當代價的,倘若又不是 神給的
那個後果真的不是自己可以想像的…

如果自己交往的對象,也喜愛這樣被擁寵的感覺
我也只能說後果自行解決
倘若可以,我會提早跳出這樣旋渦,因為那很累人的

看過也經歷過撒旦那一套做法,真不是好玩的!
這樣的遊戲說過了會要人命的!

只有一句話:「儆醒」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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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豆子(beanwang0327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11:51:46

如果是這樣說的話...
如果有其他的弟兄猛追以馬內利的未婚妻,
你還是會繼續在旁邊看著這些弟兄們嗎?
什麼事情都不做,就讓你的未婚妻接受這些人的「接觸和追求」嗎?
反正在結婚前,你的未婚妻有權因個人理由考慮更換交往對象?

你的意思是這樣嗎?

超想知道以馬內利想法的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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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Goodman(bejoebid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12:41:19

豆子~~ 你把幾個問題混在一起了啦~~
1.要怎麼面對情敵
2.你會不會追有男女朋友的人
3.可不可以追求有男女朋友的人
4.要怎麼面對情變
這幾個問題應該要分別討論比較好
如果混在一起討論很容易變成大混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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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喜樂培培(fu620911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14:18:28

*此回應來自康希牧師(選對終身伴侶)的文章*
選擇終身伴侶的第一個前提是-對方是『自由身』。『自由身』就是可以自由和你(妳)交往,沒有結婚、沒有訂婚、沒有固定的交往對象、沒有和別人上床、單身,只和你(妳)交往的人。

如果妳愛上的那個男人答應會早點和另一個女人分手;或是他說他不愛那個女人,他愛的是妳;或是他原來的對象接受妳的存在,他們不打算分手,但他想跟妳在一起一陣子;或是他剛分手,但可能破鏡重圓……,這些都不是自由身。

別和已婚或有對象的人交往,不管是什麼藉口,結果都一樣,你(妳)注定要心碎。別忘了,你(妳)只是接收了另一個人用剩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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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豆子(beanwang0327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20:22:27

哇!阿利的「自信心」一定是從上帝那裡來的,不然怎可以如此「源源不絕」。呵~不錯,不錯!

那如果有一位條件比你的女朋友更優的姊妹「倒追」你,
你會不會動搖?
你會告訴你的女朋友呢?

想追問的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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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joyce 小芝(chia_chih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20:51:40

如果是我,真心的喜歡這位弟兄,我不會想造成他的困擾,當他有交往對象的時候。

當然看到他跟別的姐妹在一起我想我是會難過的,所以我會去上帝面前說分明,如果有機會,請上帝讓他看見我的好,或者有可能,我用禱告把他追到手...。

這可能比自己介入、倚靠自己更好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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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joyce 小芝(chia_chih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20:55:47

宣示主權?
是把對方佔為己有?還是把對方當成物品?

如果有男人在我與朋友的面前「宣示主權」,我想我應該不會欣賞這樣的男人。我,不是附屬品,不是物品,也不是誰的東西。

我的主權在上帝的手中,不在男人的手中。

聖經只說我們要「順服丈夫」,並非表示妻子的主權在丈夫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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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fly(shin_pin)
發表時間:2008/08/27 23:20:57

以馬內利說的
想想並沒有錯
婚前本來大家都有自由作任何的決定
對方如果變心或改變想法
我們的確也應該要坦然面對、放手,這可能就是以馬內利所言成熟的態度吧

不過我想提出兩個觀點
第一,我覺得自己既然是基督徒,面對婚姻感情的選擇會比較想尋求 神的預備,如果談戀愛是婚姻的前身,那麼我會比較傾向選擇男女朋友的時候就謹慎,禱告清楚再決定,當然還是有可能出意外,但通常會是無法抗拒的理由,而非因為自己覺得不喜歡、或者有更好的選擇。誰比較適合、誰比較好?我想禱告確定有 神在安排的最好。

第二,談戀愛其實就是在預備婚姻,一方面透過各種相處來看看雙方合不合適,另外就是操練“情操”,婚姻除了吸引力,真正能帶來續航力的,是自己的忠誠委身,以及如何經營感情的過程;如果我能委身在戀愛裡,我也就比較容易委身在婚姻裡。婚前遇見更吸引人的對象,那種吸引的感覺婚後不會出現嗎?婚前有合法的選擇權,婚後沒有,所以大家婚前能選就選能換就換是可以接受,這是人的律法,但 神呢?祂看重的是什麼呢?我相信是其中的情操和品質。

綜合以上,對我來說
與其有了對象再來考慮有沒有更好的人選,我會更喜歡在決定交往之前想清楚。
而交往以後呢?如以馬內利所說,真正的問題會出現在兩人當中
能不能繼續、要不要一輩子在一起,是評估兩人的狀態做決定
而不是因為有更適合或更吸引的人出現,不是因為比較出來的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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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阿富(fabriano7)
發表時間:2008/08/28 10:57:28

就這週所問的題目,
阿富也來談一下好了,
我不想談,任何人都可以在婚前自由追求交往的部分,
這個部份版上幾個人已經回答得不錯了。
阿富只針對自己想法來回答。

我想,優秀的人容易被其他人欣賞,甚至出現覬覦的眼光都是會有的
自己是必須要有這樣的認知的。

曾經有幾個男性朋友向我說過類似的情形,
有一個說,他的女朋友通常穿得比較清涼,但交往後就嚴嚴禁止她再這樣穿…
另一個說,他的女朋友異性緣太好了,很擔心被人搶走,所以想辦法不讓她再跟以前的朋友互動,假日一定會黏在一塊,比較安全。
這是真實的事件,我所遇過的。

後來的情況演變成,鬧到以分手為收場了。
原因無它,就是女方覺得男生管得太嚴,還沒有結婚就管東管西,沒有自由。
想想看看,不管出門、作任何事,男友都緊跟在身邊,形影不離,心裡的負擔想必很重,不發瘋也奇怪。

那現在談回來
如果自己交往的對象需要經常拋頭露臉、需要經常站在眾人面前時,
自己又該怎麼調適呢?

用一句非常老掉牙的話,卻經常在我腦海中盤旋的
如果愛一朵花,與其摘下來放在懷裡,何不任它在花園快樂成長?
如果愛一隻鳥,與其抓住牠關在籠裡,何不任牠自天空自由飛翔?
該是你的就是你的,不是你的硬是強求怎得不到!
就算得到了又怎麼樣呢?你願意跟一個不開心的靈魂相處一輩子嗎?

有朋友養狗,一養十幾隻
她說狗狗一生十幾年的光陰,生命中心全部圍繞在主人身上,
也就是說狗狗的世界沒有別人,只有主人
但人不一樣,人有生存、安全、社交、尊重與自我實現各種需求,
愛裡頭,(尤其是無條件的愛)正可以提供滿足這些需求的材料。

處在愛裡面的人,容易接受調整,也容易進行溝通,
你可以這樣跟對方討論
「妳這樣的穿著令我擔心,可不可以保護自己,減少穿這類型的衣服?」
「妳經常站在人面前,也需要接觸各種形形色色的人,這樣很辛苦,但請不要忘記我一直在背後支持妳…」
聽到這樣的話,相信各位感受到的絕不是限制、禁止,而是尊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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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觀察員(entkey)
發表時間:2008/08/28 12:38:43

建議想進入婚姻的弟兄姊妹:
有兩性方面的課程與講座
就抽空去聽
有不錯的兩性方面的書籍
就讀一讀作者的人生精髓
以養成健康的兩性觀念

有些人對自己而言
只可遠觀
不可褻玩焉!

一隻被陷阱具夾住腿的狗
牠也想儘快的鬆脫陷阱具
縱然你/妳好心好意、滿腹熱誠要為牠鬆脫陷阱具
看到妳/妳的接近
也會奮力遠離你/妳
即使被你/妳抓住了
牠也會奮力咬你/妳
你/妳可幫助牠的方法是
在牠不會退卻的範圍內
丟食物給牠
讓牠慢慢知道你/妳不會傷害牠
直到牠願意讓你/妳接近時
再幫牠卸下陷阱具
這時
你/妳再仔細看看牠的眼神
與你/妳當初接近牠時有何不同!

有時!
最快的方法就是最慢的方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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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禱告Sally(sally9113888)
發表時間:2008/08/28 16:15:37

嗯,這篇隱喻的很好!
還記得,當初他在追我時
是用盡了各種方法…

但不動心就是不動心
因為過去的傷害太深了
就連是 神的旨意,我也不太願意順服
甚至跟 神商量:可不可以不要結婚?
當然, 神沒有答應我。
因為這個旨意裡面有涵義的,撇開個人的情感不說
神的旨意是要使用我們來替祂作工,我們算是祂的僕人了
這樣的事工是無法推拒的,除非我決定離開 神不愛祂。

最後,我只好決定用時間來證明這一切
在這當中他永不放棄的堅持與勇氣打動吸引了我
他不管我怎麼罵怎麼打,他就是堅持不走他要愛我
他也不管好朋友怎麼樣告訴他什麼,要他放棄等等
他就是打動了我。我知道那就是永不動搖的愛。
是任何人、事、物都無法拆散我們的。
我就是愛他,如他愛我一樣。更如同 神愛我們一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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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SUN*(isho818)
發表時間:2008/08/28 23:28:10

喔~~好熱鬧的每週一問啊!
讓SUN忍不住也要來湊一腳!!

男人會想「宣示主權」不知是不是本性使然?

【1】若有一天SUN蒙上帝的恩典,交了男朋友:

他在家族說:「明天週末我要去跟可愛的小太陽約會喔!」
我想是可以接受的

若在聚會團體中他說:「跟大家介紹,這是我的愛人!不準追她喔!」
我也可以接受的

若在情人節他在教會眾會友面前送我一大束花
想想,這也挺幸福的

【2】若對方不是男朋友或老公,只是普通朋友
甚至不熟識的弟兄,說了上面這些話:

我很有可能會「石化」+ 滿臉線條吧!
在這樣公開場合尷尬中的尷尬,
真不知道怎麼回應才不會傷到男人的自尊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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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「宣示主權」是男人本性使然
在合宜的關係下,
只要不太超過,SUN大多都可以接受
因這樣的行為表示他是在意我的
並「學習接納伴侶的本性」也是我生命成長的功課

若我自己的老公在外面都說自己是單身、刻意隱瞞自己已婚
把我當作是見不得人、對他面子有損的
彷彿在宣示我不是他的妻子
對SUN來說,
這才是真正讓人感到不被尊重與傷痛的啦~~~~
會超級超級難過+超級超級想哭的,嗚~~~~

所以,若另一半有想宣示主權的欲望
表示好事(除非他本身個性上不安全感太高)。
若他一點宣示的慾望都沒有,
且不是老夫老妻的狀態下
這我反倒要擔心,是不是我倆關係出了什麼問題?

P.S:若都老夫老妻了,老公還會想宣示主權
想想,這也挺幸福的吧!哈哈哈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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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表 人:笨笨(u9025387_04)
發表時間:2008/08/31 11:33:50

hi..
dear all, 我是kit…
看到大家討論熱列…
忍不住也加入大家的討論…
回答其中一小題…
如果呢,我喜歡上有另一半(不論是老婆或女友)的男生…
我會在聊天或有任何業務接觸時,
一直告訴自己,他是有伴的,他是有伴的
他是有伴的………
久了,就不會有任何感覺了……
因為…要當第三者太麻煩了。
也看過朋友當第三者的狀況,
只能用"不太好"形容…
所以囉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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