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3, 2007

f. 【編輯嚴選】非比書簡 - 婚前

/周丁非比(摘自聖路易時報)

主內 弟兄姊妹平安:

上次與你們分享了「基督徒婚姻觀」,現在繼續與你們分享我在那次講座中所講「婚前與婚後」另一堂大綱中之前半段 ─ 「婚前」。

前篇已談論過,婚姻乃神在人尚未犯罪前所設立,愛情是神給人類最佳禮物之一。儘管有人因天國之緣故,或種種原因而放棄婚姻,抱著獨身主義,但在今日這個男女交接十分頻繁的時代,作為基督徒的青年,不能不在男女交往上與外邦人有所分別,才能見證主名、蒙神祝福。一個美滿的婚姻,不是從結婚的禮堂開始, 而應該是從倆人相識的那一天開始 ,因此,我願在此先談「約會」。
提起「約會」,聖經中並無此觀念,這乃是近代男女一種較開放、較自由的交往模式 ,而約會的方式及內容,卻因各國或地方之風俗習慣而有所不同。「第一次的約會」,這塊愛情的小石頭,會在每位少男少女的心湖上激盪起羞澀、欣喜、緊張、不安、疑惑、焦慮之漣漪,即使到婚後,甚至到年老時,回顧初戀時期的約會,亦能歷歷如繪 ─ 是既美妙而有韻味之回憶?或羞怯、難堪、不堪回首之痛楚怨悔?全在乎對「約會」之正確認識與否,故不能不慎。

(一)約會的目的

約會之目的,乃使年輕的男女(或已屆中年卻仍未婚,或喪偶者)有機會在一起,分享彼此的興趣,認識對方,同時也認識自己並改正自己的機會,更是學習與異性相處,了解未來配偶之個性、人品、喜好、志向的機會。因此,在約會中藉著互相交談、彼此之體貼、關心與尊重,來建立友誼,逐而產生愛情,並進展到互以終身相許之過程。當注意的是,在現今的世代,開放社會中之約會並不代表「戀愛」或「亂愛」,它乃是給彼此有談話及相處的機會,好去認識對方,看看對方是否值得你付出感情,甚或託付終身;千萬別本末倒置,在幾次約會或甚至第一次,就整個地把感情或身體付出,那是極不智、極危險的做法,因為人在感情的迷惑中,再也無法理智地來分辨對方的優點或缺點,往往把對方的優點加強又放大,缺點卻幫以修飾或託辭原諒,等到真走上婚姻生活,才發覺「看錯了人」,就後悔已晚。

(二)約會內容

在約會中,當多找機會彼此交談,藉言語的溝通來觀察對方的內在世界,更藉交談來彼此認識與了解。有人在約會中分享彼此的喜、怒、哀、懼,基督徒更可彼此分享靈性生活中的獲得,並互相鼓勵、幫助。
約會內容必須有清晰目標或經設計得有內涵,才為理想。例如一起看一本書,或一起去聽音樂會,欣賞畫展,攝影展,看經挑選好的電影之後,各自發表感想,分享所得,如此也能從中了解彼此的思想與喜好。若是在同一團契或教會聚會,當找機會一起事奉,可從他(或她)對主事工的態度、作法,或與其他人之配搭及相處中,看到彼此的恩賜、個性與品格、優點與缺點、靈命程度等。

(三) 約會中之禁忌

頭幾次約會不難安排在公共場所,但隨著次數以及彼此的逐漸熟稔,心中總盼有一處可以安靜不受打擾、能好好談心之所,甚或能與周遭隔絕,只是兩個人能相對的隱密處。當心中有那一個慾望時,就當警惕自己,當知魔鬼常藉男女之擁抱、接吻、愛撫之機會,引人起衝動、犯罪,故此,切記不該到對方臥室或到人跡罕到之隱密處。在約會中切忌「作愛」,別錯以為這是約會中之必有節目。基督徒當互相勉勵,彼此尊重,立志願在這充滿污穢、色情氾濫的世代中,能分別為聖,千萬別自以為相當理智、成熟剛強之好基督徒,當知魔鬼的利劍是專找那些自以為站得穩的人攻擊。當想想,大衛王那麼合神心意的人,也曾犯了姦淫罪,得罪神。

姊妹將感情獻給對方前,就應當先奉獻給神,讓神來保守。當知男性較易衝動,千萬別用言語或態度挑逗對方,當學習說「不」,千萬別為了取悅對方,而接受男方之各種索求,容他得寸進尺之親密接觸。你的拒絕過份親密,對好男人來說,不但不會影響他對你之感情,反而使他更尊敬你、感激你。男人若堅持要你在婚前獻出貞操,他的「愛」並非真誠;真愛你的君子必懂得尊重你,若只想在你身上佔便宜的,他的愛情頗有可疑。

在交往中,若覺不合適,當早早分手,可用溫和態度,藉言語解釋。千萬別因怕傷害對方而勉強拖延,直至感情越陷越深,再也難拔,如此加給對方的傷害會更深更重。感情是雙方面的,是不能勉強的,被拒絕的那一方,必定會痛苦一段時間,千萬別想不開而做出傻事,致傷人傷己,當安靜地退到一處,讓神來醫治傷心,求神之帶領。也許神認為那人對你不合適,日後終必發現,神後來之預備,才是最美好的。

(四)選擇對象

選擇對象是構成婚姻幸與不幸之最大關鍵,得特別謹慎,免得一失誤成終身恨。基督徒在這件事上更應在禱告中尋求神帶領,安排與成全(詩三十七5;箴三5,6;箴十九14)。在前篇「談基督徒婚姻觀」時已論及,擇偶也等於選擇「那一種生活」,對方之職業、個性、人品、靈性、學識所表露的,也就是你將來所要過的那種生活,因此在決定前,當先好好想通。試想,公司主管找一秘書,尚且須從幾百或幾十人中經談話、考試、考慮中選出,而要與之終身廝守之人卻馬虎隨便,就太可笑又無知了。(說實在,選對象,當在從約會進入戀愛中之時就有概念了。)
作基督徒的,所選擇之對象必須是基督徒。要好好觀察,是清楚重生得救的真基督徒,或只是掛名基督徒;千萬別想,結了婚我可以帶領他、改變他,婚前改不了的態度,婚後更改不了。男人擇偶,當重內德勝外在美;女子選對象,當選他「是」什麼樣的人,勝過他「有什麼」。

(五)何時可以開始談戀愛?

從約會中,彼此逐漸認識、瞭解,從此互相吸引,就可以進而談戀愛。戀愛之終局就是結婚,因此,有可能成為未來伴侶者,也就是你經禱告、交往、選擇後,日後將與之結婚的人:

1. 有結婚的打算(千萬不能抱玩弄對方,或有利用對方之態度)。
2. 有結婚的條件(尚無力、不打算結婚之人,不可以談戀愛)。
3. 學業有段落(千萬不要因談戀愛而忽略課業)。

(六)論及婚嫁,應當先問下列問題:

1. 我對婚姻之態度正確否?

我想結婚是想逃避困難嗎?或因不想與家人、室友相處?是因太孤單想找伴,還是學業失敗,工作太苦?因自己不會處理生活瑣事,想找人來作?想找一個避風港,或長期飯票?是否想利用對方,例如對方有錢、有好工作、有綠卡之故? 婚姻若不建立在互信、互愛、互尊,有任何一方另有企圖,結果必自食其惡果。

2. 我真愛對方否?

不可只是感情用事,當理智並用,因為愛與喜歡大有分別,若只是不成熟的喜歡,並不能持久,而真愛是用心真正了解對方之優點、缺點,且願意接納。因此並非找一個能配合自己需要,滿足自己喜歡,達到自己理想之人為配偶,而是彼此能相愛。

3. 我真認識對方否?

對方之性情、喜好、個性、人品、靈性,彼此有充分認識了解否,並可接納對方否? (注意寧可不結婚,卻不可結錯婚。)彼此之價值觀是否相同?我確知神要我和這個人結合嗎? 大家相配嗎(有配搭之意,雖性情各異,卻能融洽)? 長輩們之意見如何?

若你把這一切問題均能確定答覆;經禱告後很平安,大膽地向她求婚吧!這二堂之「婚前與婚後」,因限於篇幅,只能先與你們分享「婚前」,各位尚未婚,不知對「婚後」有多少興趣想知道? 如果有興趣,容我下期在再談。



主恩滿溢

周丁非比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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