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爾.歐斯汀牧師
整理/劉曉頤
父神深知祂每個孩子的需要,更新、復甦我們的生命,在祂的看顧下,我們從前的過犯得蒙赦免,得以重新出發,帶著全新的信心,活出祂所預備的美好。主會滿足我們在各層次上的期待,在祂的名下,我們是得勝者,不是受害者;我們毋須定睛在眼前的問題上、不必灰心喪志,而可以帶著神兒女的權柄,在每一天,照著詩篇一百十八篇24節宣告:「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,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!」
根據許多解經書籍所說,大衛如此宣告的時候,並非諸事順利,反而處在逆境中;在我們看似絕望的時候,在神依然有希望。無論任何處境,神都在我們的裡面動工,腓立比書二章13節:「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祂的美意。」父神不斷帶領我們進入更高的層次,縱使我們犯錯連連,祂依然是天上的父親,用不同的眼光和命定看我們—不看我們的外在,而注視我們內在的潛力。
口中所出的話足以決定我們的未來
身為全能神的後裔,受造,是要過得勝的生活,優異卓越,而非僅僅平庸或差強人意。從天地的根基立定已先,神已經揀選並裝備我們得著祂豐盛的賜福,但是,負面的自我形象卻阻礙人經歷神上好福分。
為什麼用神的眼光看待自己是如此重要?因為,往往人的成就並不會超過其自我形象。自我形象當如何提升?最好的工具就是透過語言,以賽亞書三章10節:「你們要論義人說:他必享福樂,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。」說出什麼話語,就會結出什麼果子,所以當天天對自己作正面的宣告。雅各書三章10節:「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!我的弟兄們,這是不應當的!」當謹慎自己口中所出的話,不以負面話語咒詛自己,口中所出的話足以決定我們的方向。
自我貶低也就在為自己的發展設限
亞伯拉罕和撒拉早已過了生育年齡,神卻對他們說他們會生子,並且知道要先改變他們的自我形象,因此先為他們改名—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,意即多國之父;撒萊改為撒拉,即公主的意思,後來他們真的生了一個孩子,這就是言語的功效。又如耶利米書一章中記載,耶和華對耶利米說:「我未將你造在腹中,我已曉得你;你未出母胎,我已分別你為聖;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。」(5節)耶利米年紀尚輕、沒自信,神立即回答他:「你不要說我是年幼的」(7節),立即阻止他說出負面消極的話。神看重我們,遠超越我們自己的眼光。
喜歡自己就是與神同心
仇敵撒但是控告弟兄的,最樂於見到的莫過於基督徒否定自己,基督徒終其一生都須要不斷以真理敵擋謊言,無論何時都清楚認知:神視我們為公義。以弗所書六章14節提到要「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」,公義是神的認可接納,每天早晨藉由宣告:「天父,謝謝?已經認可接納我,謝謝?喜悅我、赦免我。」穿上公義的護胸鏡,想像自己胸口寫著幾個大字:「全能神認可讚許的人」,昂首闊步走出去。
全能神已經接納了我們,我們也當接納自己。神未必贊同我們每個決定,但是祂喜悅我們這個人、要我們喜歡自己,希望我們健康的自我形象,當我們用神的眼光接納、喜歡自己,就是與神同心。馬太福音廿二章39節,耶穌吩咐說:「你們要愛人如己」,愛人的先決條件是愛自己,試問自己裡面沒有的,又如何給出去?如果內心充滿對自己的負面定罪,給出去的亦會是如此;然而,如果我們願意相信,即使自己有缺點,神卻在施恩、改變我們,於是接納自己、付出愛,就能擁有健康的人際關係。
停止數算自己的不足
即使自己一身缺點,好消息是,神不看我們的過犯,而看我們的優點;祂不看你現在的光景,而看你未來的模樣。我們可以一邊喜歡自己,一邊接受神的改變。就像福音書中浪子的比喻,那個年輕人作了錯誤的決定,離開家、花光所有的錢,過放蕩卑賤的日子,失敗得一蹋糊塗,但是,一旦他決定返家,他的父親遠遠看見他,卻向他跑來,急著把一切好的都給他—無論這個浪子作過多少錯誤的決定,神只看最後那個聰明的選擇。
因此,停止數算自己的不足,定睛於神的豐盛,如希伯來書十二章1節提到的,「當放下各樣的重擔,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」。改變是一個過程,並非一蹴可及,在這過程中,我們需要時時倚靠神,支取祂的恩典;並且,也正是在人的軟弱處,更彰顯神的大能。寫下大半本新約聖經的使徒保羅,承認自己和每個人一樣有缺點、有軟弱,當他三次求主把刺除去,主回覆他的是:「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為完全。」(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)不管有什麼軟弱,不要輕看自己,而要倚靠神,必看見祂的能力大大彰顯。
學習活在神所量的特有恩膏裡
就如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軟弱,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恩賜、特質,獨一無二,無可取代,因此,應當對神所創造的自己有信心,奔自己的路程,如箴言四章27節說「不可偏向左右」;不必希望成為別人,如加拉太書五章26節的「不要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」。
人一旦開始比較,就會開始不快樂;一旦離開本份、開始爭競,就會偏離神所造我們的樣式。許多人由於缺乏安全感,淪於和別人比較,並且處處逢迎、苦苦賺取別人的認同,想要符合別人設定的模式,結果卻無法忠於真實的生命,喪失自己的獨特性。事實上,我們受膏,就是要做「我」;要體驗神所賜的上好福分,就必須學習做自己、發揮屬於自己的恩膏。省察自己的心,凡美好的,就憑信心去做,加拉太書六章4節:「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;這樣,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,不在別人了。」神已經施恩,讓我們能夠完成祂的呼召,照著祂的心意,凡所做的,都有祂的恩典。
當然,選擇奔走自己的路程,就不可能符合每個人的期待;為了不讓神失望,有時就必須讓人失望。世界往往存在不同標準、認同與要求,這個問題自古皆然,大衛就曾經面臨這樣的處境,他稟告掃羅王要去攻打巨人歌利亞,掃羅王隨即要求他穿上掃羅的盔甲,而大衛很快就發現那套盔甲並不適合他,毅然拒絕,他不要當掃羅的替代品,而堅持以神給他的恩膏出征,結果,這個初出茅廬的牧羊少年,靠著區區彈弓和小石頭,竟打敗了巨人。
你我是否穿戴著別人的盔甲?正如大衛不看自己的缺乏,在有限的擁有上領受神同在的大能,擁有多少其實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沒有神的恩膏和幫助。勇敢的做自己,明白神所量給自己的恩膏,倚靠神的大能大力,必能打敗自己生命中的巨人,活出卓越不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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