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當(tuc0123@yahoo.com.tw)
今天亞當想分享一下創世紀十九章,天使去所多瑪遇見羅得的故事,及羅得的想法觀念。原文如下:
(創世記19:1-9)
那 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;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,看見他們,就起來迎接,臉伏於地下拜,說:我主阿,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,住一夜,清早起來再走。他 們說:不!我們要在街上過夜。羅得切切的請他們,他們這才進去,到他屋裡。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,烤無酵餅,他們就吃了。
他們還沒有躺下,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,連老帶少,都來圍住那房子,呼叫羅得說: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﹖把他們帶出來,任我們所為。
羅得出來,把門關上,到眾人那裡,說:眾弟兄,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。我有兩個女兒,還是處女,容我領出來,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;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,不要向他們做什麼。
眾人說:退去吧!又說:這個人來寄居,還想要作官哪!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。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,要攻破房門。
上述的故事是記載天使去所多瑪,當時的人們是想害這兩個天使。而羅得的想法是為了救這兩個天使願意拿他的兩個女兒去換,把自己的女兒任人所為來保全這兩個天使,羅得的觀念很奇怪、也讓其兩個女兒的觀念有偏差。節錄底下:
我有兩個女兒,還是處女,容我領出來,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;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,不要向他們做什麼。(創世紀19:8)
在 創世紀的十九章八節裏面,羅得是把他的兩個女兒給外面人隨意的作為。也就是說羅得要犧牲他的兩個女兒,來照顧外面人、這個觀念想法造成了兩個結果一個是好 的,一個壞的。好的結果是羅得的一家人,可以逃離這一個災難躲過一劫;而另一個壞的結果是教壞了他的兩個女兒,反正可以任人的所為。所以她們兩個人一躲過 一劫之後,找不到男人來留後、就找她們的父親想辦法,把她們的父親灌醉了,與其父親同睡來留後了。其經節在底下:
(創世紀 19:31-36)
大 女兒對小女兒說:「我們的父親老了,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。來!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,與他同寢。這樣,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。」於是,那夜 他們叫父親喝酒,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;他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第二天,大女兒對小女兒說:「我昨夜與父親同寢。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, 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。這樣,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。」於是,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,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;他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這樣, 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。
而她們兩個人因為來自其父親不正確的觀念,而做了不該做的事情,而生出了不該生的後代。
從這個故事來看,上一代的觀念與作法是會影響下一代的作為的。從聖經上來看,羅得住在所多瑪的地方,那個地方淫亂無度,使羅得只能保住自己,但是其觀念想法已經慢慢改變了,而其女兒更是受當時的環境所影響,也變成有淫亂的觀念了。
可見環境、思考想法都會影響下一代,造成下一代錯誤的觀念與想法。不可不慎了。
Keith(kid5742@yahoo.com.tw)
其實光看和合本這段經文,光看這段經文,相信一定會跟家長有類似的看法;這需要從創世紀18章看起,再看到19章結尾,整個領受與觀感會大大不一樣。
在第18章20-22節,不論和合本或新譯本都可以知道,因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,耶和華要去查看是否屬實。在18章 23-26 節,亞伯拉罕替這兩座城求情,詢問神:
無論善惡,你都要剿滅麼? (你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一同除滅嗎?)耶和華說: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,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。26節則清楚明白耶和華答應了亞伯拉罕,只要有五十個義人,神就要饒恕那城的百姓。
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,你還剿滅那地方麼?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?(新譯本意思差不多)
將義人與惡人同殺,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,這斷不是你所行的。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?(新譯本意思差不多)
之後從 28-32 節亞伯拉罕一直跟耶和華討價還價,一直求情把數目從50人講到只要10人。看到這邊真是太感動了...
從創 19:1-9 節就描寫到羅德這個人(義人)。在新譯本可充分看出他不願城裡的男人要來與天使同房(親男色、同性戀),行神憎惡的事,所以寧願犧牲自己的女兒(捨己),可是這群人真不知好歹還是為非作歹,還說羅得是不屬於這城的人,還來審判他們,還要加害羅得更甚。
天一亮神就要毀滅這城,天使就告知羅得,要他帶著所有跟他有關的人離開這城。羅得還遲延不走,因耶和華憐憫,天使硬是拉著他跟兩個女兒及妻子離開那城。保證他們逃到瑣珥,可以留存性命。果然天亮了,神就開始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,也叫他們不要回頭看,妻子回頭就變鹽柱。他的女婿以為開玩笑就不離開,也就與該城一同毀滅。
他的兩個女兒跟羅得住在山洞裡,認為羅得已經很老且地上的男人都不守常規(英文用manner),為了存留後裔。才灌醉父親分別與他行房......才有摩押人跟亞捫人。
就我的領受,對羅得跟他兩個女兒是持正面肯定的,與家長領受是完全不一樣的。
涓兒(irenechung.tw@yahoo.com.tw)
有關 Keith 的說法,這是一般教會對於這段的解釋都是這樣的角度呢;以前我對於這段的領受也是如此,都是持正面的看法:捨己助人。亞當提出的另一個角度的領受,我也是第一次聽到。
所以應該是跟哪種版本聖經的譯法沒有關係,Keith 提出的兩種翻譯版本,內容上看起來意思是大同小異,只是讀者角度不同而也不同的領受。
聖經故事中的確有很多的道理值得我們再三咀嚼;同一段故事,看第一次與看第二次感受也會不同,也會有新的看見。
易地而處的想一下,如果我是當時的羅德,我應該怎麼想也不會犧牲自己的女兒,這與我們的道德認知差距這麼大。不過,這應與當時的社會認知有關係:女兒與妻子是丈夫的產業,所以將妻子或女兒當作物品來交換或做處置,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,這樣的觀念不難從舊約中嗅出一二。
捨己的方式很多,羅德選擇用「符合當時社會價值觀」的方式來處理,最後付出了極大的代價。
老實說,現在的社會物化女人的情形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如交易外籍新娘、援助外交…等等,我們所遇到的社會價值觀也嚴重的扭曲,我們的價值觀是否也必須跟著扭曲才能幫助到別人呢?這也是可以再去深入思考的呢。
總之,這也是我喜歡一再重複讀聖經的原因:聖經中的話語,每讀一次又會有新的觀念與角度,提供不同向度的思考,增加腦力激盪。
亞當(tuc0123@yahoo.com.tw)
Keith 蠻認真的,才有可能有這樣子的感受的。蠻不錯的一位弟兄呢…
亞當想把這不一樣看法的地方再提出來說一下。就是羅得的作法有待爭議的地方;就是其把自己的女兒要「捐」出去來當作保護費,來保護這二個外來的人(天使)。
看來羅得的作法是「捨己」,但是亞當是覺得不一定是捨己呢!因為羅得的想法是把自己的女兒幸福、生命給捨掉就可以「委曲求全」,反正有人犧牲了就有人得救了,似乎就是這樣子。羅得的精神似乎看起來很偉大,因為用兩個人來救兩個人呢。這裏面羅得的觀念就是這樣子,用兩個人就一定是可以救兩個人,這是羅得的定律呢!
但是亞當如果把結果再推論下去,假設羅得的女兒已經被獻出去了、也已經犧牲了,但是外面的人不能滿足,也要羅得把他的老婆獻一獻來滿足一下,羅得是否會照做呢?羅得搞不好也會把自己的老婆給獻上去供外人使用的。而如果再繼續下去,羅得的女兒、老婆已經都被抓出去了,結果還是不夠,是否羅得自己也要被獻上去,被外面的人凌辱呢?如果問題是如亞當所說這樣子繼續的發生,可能大家的看法就是不一樣了。
亞當覺得這個故事不是用委曲求全的作法,來換得二個天使臨時的安全的,這不是一個值得鼓勵的作法。而應該是羅得上去跟外面人拼一下,把自己的僕人招一招出去打仗,按著神的律是會贏的呢。
跟羅得相互對照的人是亞伯拉罕。亞伯拉罕當初為了救羅得,依亞伯拉罕這麼老的年紀,還帶領著三百一十八人打敗了五個王把所有人救回來了呢。亞伯拉罕也沒有因為要救羅得,把自己的老婆、女兒、兒子拿出去換人回來,也沒有用金銀財寶來贖人,反而是剛強的打敗了五個王救回了所有的人與拿回所有的東西呢。
而羅得用這樣子的邏輯來作事,沒有禱告神就用自己的心意作事,而他的女兒也同樣子的方式來思考。大女兒就對小女兒說了,外面的男人都沒有人來了,為了留後就從自己的父親留後了,留下有問題的後代了。
依亞當來看,奇怪這兩個羅得的女兒思考模式怎麼這麼的奇怪,如果沒有人來就不能自己出去找男人嗎?而如果懶得找,就不能禱告神讓神成就嗎?一定要用錯誤的模式來作嗎?同理可証,羅得其實是可以禱告神的,求神來保護他們的。若是不然也可以呼朋引伴來找其家裏的男人、那兩個天使,一起來打贏這一個仗的,但是羅得卻沒有這麼做呢。而羅得女兒所生下來的下一代竟是神所不悅的,這是最大的不同。亞當心想羅得應該是不懂神的律,不然應該是不會把自己的女兒獻給外面人任意所為的,這樣子的行為、亞當是認為不可取的。
加百列(gabrielwu0210@yahoo.com.tw)
這故事其實有很多面象值得討論,但加百列僅就討論部份提出看法:
首先,可以問一件事,為何在如此淫亂的城裡,羅得的兩位女兒卻還保有處女之身,可見羅得的觀念並不偏差,有盡力保守自己女兒清白之身!
第二,羅得應該是在情急之下,見大勢無可挽回,才會說願意將自己兩位還是處女之身的女兒送上火線,要去保全神所差派來的使者。但此舉顯然是個人的一廂情願,只會助長罪孽卻無法平息暴動。但更奇怪的是,居然大家都不為所動(注意:新譯本有提到來的都是男人),一定要羅德交出這兩位天使。所多瑪的淫亂程度,在此一覽無遺!
最後,羅得做了一件大錯事,他要求逃到瑣珥這座小城,天使已答應他的請求,就表示一定會保守他在那裡的安危。但羅得因為害怕住在瑣珥,就順自己意思同他兩個女兒跑去住在山洞裡。當然,在如此淫亂環境下長大的兩個女兒,道德標準當然也就不高,於是,就將羅得灌醉,趁他爛醉不醒時,行了亂倫的惡行,生出悖逆神的下一代!
可見,時代的道德標準和環境的總體影響,會將人心中對神的公義標準給急速往下拉,甚至到視而不見的境地,反正大家都這樣嘛,沒關係吧!所以,當神的烈怒來臨時,唯有那些忠心持守住的人,方能安然無事,得到代代的祝福!
fly(shin_pin@yahoo.com)
我也想來回應:上禮拜小組服事中,聽一位已婚姊妹訴說種種婆家待她之苦,整個過程當讓人為她心酸。
但 fly 卻不時聽到:為了自己是基督徒,只好強顏歡笑;為了自己是基督徒,只好這個不可以、那個不可以...
我看到了教會中普遍的現象,就是容易去當一個「自己以為」的基督徒,而不是「神認為」的基督徒。
這是人對基督徒很大的扭曲與誤解,連基督徒自己都誤解了;這種誤解,往往來自對 神心意的不明不白,於是基督徒的形象,幾乎就是受氣包、甚至很窩囊,但我相信窩囊絕不是 神對我們的心意。
職場中常常遇到這種例子,我們很容易遵守自己認為的「好行為」,來成就基督徒身份,卻忘記要先尋求 神的心意。究竟什麼時候該忍耐、什麼時候該與人和睦,什麼時候又要表明立場、分別為聖,這當中的準則絕不是表面行為可以決定。
羅得為了保護天使的心意,不正像我們很多時候為了保護「基督徒」這身份,為了基督的名聲而做的一些妥協跟忍讓?而得了應許的羅得,後來又因為不安而離開瑣珥,也跟很多時候我們尋求 神的帶領,卻往往在工作中、婚姻ˋ感情中委身不下去,因為害怕而逃離的情形一模一樣。
自以為的好行為、以及因害怕而逃避的作為,其實在在都表明一件事:就是對 神沒有依靠、也沒有信心;整個過程,都只是用人的角度在看事情,真的太可惜了。
這則訊息的分享真的很棒,也希望我們在聖經的真理上更貼近 神的心意。
涓兒(irenechung.tw@yahoo.com.tw)
聖經中有很多道理,有時候稍微讀一讀我們只會看到表面的層面,但再讀個第二次第三次,反覆思考,又會讓我們看到更深層的領受與體會。
就如羅德這件事,表面上的確是一個捨己為人的很好教材,但再抽絲剝繭的繼續往裡面看下去,卻是一個基督徒價值觀的扭曲、與對神信心不足的表現;所以雖然短暫性的問題解決了,卻不是整個系統性的解決,還延伸了後續一堆問題。雖然小贏一下,卻不若亞伯拉罕憑著信靠神的信心大獲全勝。除了問題解決,還領了一堆意想不到的祝福,後面更沒有延伸性的問題出現。
最後用一個我很喜歡的經句:詩篇 1:2
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回想如今生活中有很多的恩典,其實是因為奉行這一句;常常得去思考神的話語,會發現中間有很多的奧秘,確實去行後,莫名其妙領了一堆祝福呢!
1 comment:
我不是要回覆文章啦
我只是要說
Roger你的樂高娃娃照片配得好棒喔^o^b!
Post a Comment